纳税人
贵州省房产税房产原值的减除比例是多少?
根据《贵州省房产税施行细则》(黔府〔1986〕91号)规定:“第五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 30% 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或纳税人未按会计制度规定记载“固定资产”(房产原值),房产原值明显不合理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或重新评估房产原值,并按核定或重估的原值一次减除 30% 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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