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4月住建部与国土局下发了一个通知: 住建部和国土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包括合理安排住宅用地供应、科学把握住房建设和上市节奏、加大住房保障力度以及强化地方主体责任4部分内容。
通知要求保证住宅用地供应平稳有序。
各地要根据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适时调整住宅用地供应规模、结构和时序,对消化周期在36个月以上的,应停止供地;36-18个月的,要减少供地;12-6个月的,要增加供地;6个月以下的,不仅要显著增加供地,还要加快供地节奏。
2012年的,这还是个紧急通知,其中说:
从7月开始,国土资源部将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和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实行月度指导,对落实情况较差的将予以公开通报,年底对各省(区、市)进行目标责任考核。”
2015年的,其中說:
“住房供求矛盾比较突出的热点城市,应根据市场实际情况有效增加住宅用地供应规模……各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根据市场实际情况,控制好住宅用地供应的规模、布局和节奏,将住房用地年度供应计划落实到具体地块,明确上市时间,定期分批推出,稳定、均衡供应住宅用地。”
但真要如此操作的话,房价又要上涨!
为什么?
3月底,经过一轮调控,一线城市中的深圳房价已经平稳了,去化周期达到33个月!按新通知要求,要减少供地,这不是要房价再次上涨吗?
等二三线城市,库存都大于12个月,去年房价大涨,是热点城市,今年是不是也要减少供地或者不做调控要求?
请注意,是否增加供地,是否减少供地,是否停止供地,依据并不是房价,而是去化周期。而去化周期是不断变化的。
如果一个城市想卖地,但去化周期高,那就几个月不让新房上市,去化周期马上下降,就可以继续卖地了。
也就是说:
即使一个城市房价很高,但只要去化周期长了,也要减少供地。
房价即便很高,但不能降,要减少供地,维持高房价。
而另一个城市房价不高,但只要去化周期短了,也要增加供地。
如果真的调控是让高房价下跌,应该从租售比、房价居民收入比下手。
或者直接了当,直接点名,说房价高了,泡沫严重,要下降。
3月中旬出了一系列政策,下个月成交量一定大降,去化周期上升,又可以拿这个说事,减少供地了。
其他城市也一样,如果本市出的调控造成了成交量大降,库存上升,消化周期变长,房子卖不出去,有下跌的风险,那可以根据住建部的通知精神减少供地,以维护房价。
现在拿去化周期说事,不是降房价,而是给各个城市调控政策兜底,稳定房价,甚至可以促进房价上涨。
所以说,住建部的通知对房市又是一个大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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