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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小区停车位的归属权问题

房天下  2017-07-12 14:31

[摘要] 今城市私家车保有量正迅速增长,小区停车资源正越来越稀缺。正因为如此,投资车位正逐渐成为投资房地产的衍生物。但是其中暗藏的产权和法律风险也随之出现, 每天下班抢车位的经历,很多人都有过,于是购买一个固定停车位不失为一个一劳永逸的解决办法,于是,停车位的价格就逐步走高,甚至超出了车本身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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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广泛存在的三种停车位:

(一)、已经被列入公摊面积的公共停车位,属于全体小区业主共有,开发商无权销售,也无法办理产权登记。

(二)、开发商单独取得了停车位的产权,没有列入公摊,这种停车位是可以买卖的。

( 三)、地下人防工程改造的停车位,简单地说,人防工程属于国家强制配套,所有权归国家,开发商投资后享有权,但不等于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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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私家车的增多,小区业主小区物业间就车位问题发生纠纷的情况越来越多。停车位的归属问题,应该结合法律相关规定和购房合同或停车租售合同来确定车位的归属。

1. 地面停车位归属

地面停车位包含两种类型的停车位,一种是建筑区划内的,另一种是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

① 建筑区划内的地面停车位属于专有权的客体,所有权属于开发商所有,业主和开发商可以通过约定的方式确定业主是有偿或无偿使用车位。

②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在物业管理中可以约定使用公共车位是否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当然也可以无偿使用,同时关于费用的支付可以约定自行收取还可委托物业进行收费。

2. 地下停车位

专门规划停车的地下停车位归属于开发商,该类停车位可以取得产权。开发商有权对该类停车位进行销售和出租。

3. 首层架空停车位

首层架空停车位是指建筑物地面上啊会给你的层以墙、等架空而依附于楼房而形成的停车位,该类车位不能取得房地产权,属于业主共有。

4. 独立车库

这里的车库不等同于车位,属于独立的建筑物,归开发商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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